門頭制作安裝合同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肥城市玖幺廣告牌制作中心(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甲方“商店名稱”門頭、卡布燈箱、車貼制作、安裝和寫真超卡板制作(不含安裝)工程的相關事項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一、項目名稱及地點:
1、項目名稱:門頭、卡布燈箱、車貼制作、安裝和寫真超卡板制作(不含安裝)工程
2、安裝地點:肥城市甲方指定地點
二、工程內容:
由乙方依據甲、乙雙方確認的書面文件,制作、安裝門頭及卡布燈箱、車貼,寫真超卡板(不含安裝),工程做法及選材標準詳見本合同附件。
三、工程期限:
本工程期限:合同簽訂生效后,乙方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全部工程內容并交付甲方驗收。
四、合同價款:
本合同項下約定的門頭、卡布燈箱、車貼制作、安裝和寫真超卡板制作(不含安裝)工程,含稅包干總價為人民幣*****元(大寫:********整)。前述總價包括但不限于制作費、人工費、材料費、機械費、稅費、保險、運輸、建渣清理外運費用、安裝費用、腳手架、成品保護、安全措施費及文明施工費等一切工程相關費用。
五、付款方式:
1、本合同簽訂后3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的50%,即****元(大寫:人民幣壹萬壹仟貳佰元整);
2、本合同項下約定的工程內容實施完畢并經甲方驗收合格簽訂書面驗收文件后,乙方應向甲方提供與合同總價等額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稅率0.1%),甲方收到發票后7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元(大寫:******元整);
3、剩余****元(大寫:****元整)作為工程質保金,質保期滿,乙方工程無質量問題,甲方在扣除一切應扣費用(不足扣除時由乙方在甲方通知后5個工作日內補足)后30個工作日內不計息向乙方支付剩余款項。
4、乙方賬戶信息:
開戶名:肥城市玖幺廣告牌制作中心
開戶行: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肥城支行
賬 號: 12345678910
六、材料及設備供應:
1、工程所需材料及設備由乙方采購和供應,乙方采購和供應的材料、設備必須符合國家或地方相關規定的標準,同時必須符合設計文件的要求;
2、乙方供應的材料及設備,在正式施工前,應先報送樣品至甲方,經甲方確認實物后方可使用,報送樣品由甲乙雙方共同確定后封存,并作為驗收標準。
七、工程質量、驗收標準及質保期
1、質量要求:合格
2、驗收標準:現行國家、地方和行業制定的相關施工工藝(序)、施工與驗收標準、強制性規定等規范、規定;現行國家、地方和行業制定的相關施工環保、安全、文明的等規范、規定;現行國家和地方制定的相關法律、法規以及社會治安管理條例等;廣告結構制作安裝應當牢固,抗風力應達到7級;本合同附件約定的工程做法和選材;
3、乙方全部制作安裝完工后,乙方通知甲方驗收,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后3日內組織驗收,甲方按照雙方確認的效果圖和工程圖以及本合同約定的驗收標準及封存的樣品對工程進行驗收,驗收合格的,雙方應簽訂書面文件予以確認。驗收不合格的,乙方應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整改,直至驗收合格,實際工期超過約定工期的,超過部分視為逾期完工;
4、本工程質保期為12個月,自甲方驗收合格,簽訂書面驗收文件之日起算。
八、雙方權利義務:
(一)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負責廣告安裝的前期審批,如因甲方批準手續不全,施工期間遇到城管以及其他監察機關的糾察時,甲方負責協調至正常施工時止,工期相應順延;
2、乙方的設計方案應報甲方審批,甲方以電子或書面確認后乙方開始制作;
3、乙方進場施工時,甲方為乙方提供廣告安裝位置,并確保該位置無管道線路,符合施工要求,甲方為乙方指定電源接駁點,乙方自行延至施工現場;
4、按照本合同約定按時支付合同款項;
5、由于商標、肖像、廣告詞及其他因甲方提供的廣告內容而產生的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6、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中途停工、停建、拆除等原因,甲方應根據實際施工情況支付對應費用,在施工期間,甲方有義務對乙方施工進行安全監督。
7、甲方應在約定的時間內向乙方支付款項,逾期未付,乙方有權處理已完成項目,每逾期一日按合同總價的百分之五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二)乙方權利義務
1、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制作、安裝廣告,在工程安裝完成交付甲方使用前,由乙方負責看管,如有損壞,由乙方負責修復并承擔對應費用;
2、乙方負責在約定的工程期限內按質按量完成合同所約定的項目內容,逾期完工的,每逾期一日按合同總價的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乙方逾期5日以上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5%的違約金,制作安裝工期由甲方確定文件之日開始計算;
3、乙方應對乙方施工人員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確保項目施工的安全,在施工期間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責任由乙方承擔,并由乙方負責賠償;
4、乙方施工人員在施工期間應遵守甲方及施工區域的管理規定,服從管理,遵紀守法。乙方應對其施工人員的行為承擔連帶責任,如因乙方或其施工人員的行為給甲方或第三方造成人身財產損害的,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
5、施工中出現的問題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如因地震等自然災害或停電原因致使乙方無法施工的,工期順延;
6、乙方應保證工程質量、結構牢固性、抗風力等指標達到國家標準。如未達標乙方應承擔返工責任并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相應損失;
7、乙方保證,在質保期內,本合同范圍內的工程內容出現故障時,乙方在接到甲方報修通知后,24小時內到達事故現場,進行故障排除工作。經檢驗屬于配件質量或制作問題的,由乙方負責更換并承擔相應的設備材料費、人工費等相應費用,如由此給甲方造成損失(出現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除外),乙方應負責賠償。如乙方接到甲方報修通知后未按照合同約定到達現場進行故障排除工作的,甲方有權委托第三方進行維修,相應費用由乙方承擔。
九、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直接或間接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即構成違約行為,守約方有權以書面通知要求違約方糾正其違約行為,違約方應采取措施消除違約后果并賠償守約方因違約方的違約行為而遭受的損失;
2、違約方因其違約行為而應賠償的守約方的損失包括守約方因違約方的違約行為而遭致的直接經濟損失及額外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律師費、差旅費等)。
十、爭議解決方式
如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則雙方應向合同簽訂地法院即肥城市南岸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十一、附則
1、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并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予以確認,補充協議作為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甲乙雙方確認,以下通訊方式、地址為接受通知的有效送達方式和地址:
甲 方:
聯系地址:
聯 系 人:
聯系電話:
乙 方:肥城市玖幺廣告牌制作中心
聯系地址:上海路098號
聯 系 人:桑慶
聯系電話:15315489100
一方按照上述約定的地址寄送通知,若存在無法送達或拒收情形的,不影響送達效力,郵件退回之日視為送達。以上聯系信息如有變更,變更一方應及時通知另一方,否則視為未變更,怠于通知的一方應承擔對其不利的法律責任。前述關于送達的約定適用于司法送達;
3、經甲方確認后的設計圖紙為本合同的合同附件;
4、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執貳份,乙方執壹份,自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附件:
(以下無正文)
甲方: 乙方:肥城市玖幺廣告牌制作中心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本合同簽訂地:肥城市